解读民法典的新视角(漫谈民法典)

作者:王利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一级教授,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会长,民法典编纂主要牵头人)

年民法典颁布,标志着中国进入法典时代。民法典是新中国部以“典”命名的法律,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保护公民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其颁行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成果,是贯彻落实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

十三届全国政协社法委为深入贯彻总关于宣传民法典和政协委员读书活动重要指示精神,把普及民法典与委员读书活动结合起来,在全国政协委员读书平台上组建“学习民法典”委员读书群,由有法律专业背景的委员担任“群主”和“导读”并邀请民法专家进行专题辅导,开展了为期半年的“读典”活动;与此同时,将委员们的“读典”成果形成《委员说法》《一问一答》等专门栏目,以全媒体形式面向社会推送,点击量过亿,也收获了一大批“粉丝”。我受全国政协社法委的邀请,参与了“学习民法典”委员读书群的线下活动,感受到了委员们积极参与、思辨结合的“读典”热情与活力。本次读书活动的牵头负责人,时任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的吕忠梅教授,在读书群中开设了“忠梅说法”小栏目,采用以案说法、以事说法方式解读民法典。现在,她将这些“读典”成果集结,并邀请中央美院李帆教授创作插画,形成了这本具有不同于一般专业视角和解读方式的《话里画外民法典》。本书以说法明理的方式,不仅使政协委员增长知识、增加智慧、增强本领,将其更好地转化为协商议政的过硬本领,还可以促进社会公众知法、崇法、守法、用法,让人民群众在严谨的民法典逻辑体系下,享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话里画外民法典》的独特之处在于,以通俗易懂、可读性较强的文字,对民法典新理念、新规则作出了较为清晰、全面的解读。民法典中人格权独立成编,标志着一个权利保护的崭新时代的到来。《话里画外民法典》也以“生活的哲学就是法律”为主题体现了对“人”“人权”的哲学思考。比如,这本书以“基因编辑婴儿”事件为切入点,通过以案说理的方式细致分析了在现代社会中占据重要位序的人格权;介绍了民法典适应互联网、高科技发展的需要增加的对新型人格利益的保护规则;从生命尊严与临终关怀、姓名权等角度,分析民法典对人格权认定提供的重要价值判断标准。民法典第990条第2款规定:“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据此,对于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利益,在认定其是否为人格利益、是否应当受到法律保护时,应当依据该款规定,判断该项人格利益是否体现了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价值。该条项规定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价值,不但具有识别“其他人格权益”的功能,而且具有排除功能,即将无法体现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价值的利益排除在人格利益的范畴之外,这也有利于准确认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保护个人的行为自由。再如,对合同编的解读中提到,“法律倾向于使财产流转而不是积聚”,契合了民法典第406条第1款对抵押财产保护的立法创新。该条规定改变了原物权法第191条的立场,允许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并承认了抵押权的追及效力,在抵押财产被多次转让时,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财产的所有权人主张行使抵押权。这一创新之举使得二手房交易出现了新型模式——“带押过户”,这不仅被视为活跃房地产交易的重要举措,也对促进市场经济中的财产流转发挥重要制度功能。本书在解读过程中,以直白活泼的语言和以案释法、学理论证的方式,论述了民法典相关制度和规定,落实了宪法保护人权、维护人格尊严的要求,满足了新时代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基本要求,适应了互联网、大数据时代对权利保护的现实需要。

民法典的生命力更在于实施。为此,需要加强民法典普法宣传,推动民法典贯彻实施。《话里画外民法典》一书作为面向社会公众的普法读物,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充分发挥人民政协智力密集、联系广泛的优势,以“书香政协”助力“书香社会”建设,更培养公众遇事找法、办事依法的意识和能力,守护人民的安宁,激发社会的活力。

《光明日报》(2023年06月29日16版)

来源: 光明网-《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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