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贷小知识

网上有关“高利贷小知识”话题很是火热,小编也是针对高利贷小知识寻找了一些与之相关的一些信息进行分析,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1.小知识:民间贷款利息是多少利息超过多少属于高利贷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当事人主张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按前述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过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年利率24%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超过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没有约定利息但借款人自愿支付,或者超过约定的利率自愿支付利息或违约金,且没有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借款人又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出借人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借款人要求返还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除外

2.小知识:民间贷款利息是多少利息超过多少属于高利贷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

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

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当事人主张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按前述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过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年利率24%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超过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一)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没有约定利息但借款人自愿支付,或者超过约定的利率自愿支付利息或违约金,且没有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借款人又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出借人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借款人要求返还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除外。

3.民间借贷高利贷有哪些知识

一、高利贷的利息是多少? 高利贷的资金价格都是指1元钱一个月的月息,一般是1毛,接近120%,比5.31%(2008-12-23 贷款利率)左右的银行借贷(年)利率至少高出14倍。

二、放高利贷属于犯罪吗? 1、在高利贷活动中,高利借贷再高利转贷达到一定数额标准的即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2、以转贷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且违法数额较大的构成高利转贷罪; 3、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构成集资诈骗罪; 4、高利贷行为极易引发非法拘禁、绑架、伤害、诈骗等其它刑事犯罪; 5、民间中介机构和个人合法收入的自有资金高息放贷的属民间借贷行为,如发生借贷纠纷,属民事调整范畴。

4.高利贷的法律知识有哪些

1、双方约定了利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发布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有关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因此,民间借贷中私人放高利贷的本金受到保护,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24%的利息同样受到法律保护,而超出36%则不受法律保护。 ? ? ? ? 2、双方约定不明如果自然人之间对利息约定不明的,法院不支持期内利息。

除自然人之间借贷外,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借贷,利息约定不明的,法院应综合考虑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来确定利息,也就是由法院认定最后的利息,一般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3、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对于双方没有约定利息的,出借人主张期内利息,不被法院支持。

对于借款人自愿支付,后又反悔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返还的,不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法院均不支持;但超过36%红线部分利息法院始终支持返还。 。

5.想死不怕死,欠下巨额的高利贷

1、家徒四壁。见过不少借高利贷的年轻人,为了偿还高利贷的债务,通常需要举全家之力偿还。那些贷款金额小的,还能及时止损,那些贷款金额大的,有些父母即使变卖掉房产,也不一定能偿还完。

2.跑路。第一次借高利贷的时候可能是想赌一把,觉得还能东山再起,但不少人借第二笔第三笔的时候,就会对贷款的数字变得麻木,一些人心里压根就没想着要还,还不起的结果是跑路,但不幸的,最后可能受累的还是家人。

3、被疯狂催收。做高利贷这门生意的人,也不是善茬。你敢欠钱不还,他就敢暴力催收,短信、电话、派人24小时贴身跟随,甚至暴力殴打借款人,这些在不同的社会新闻里都能见到他们的身影。今年8月份,河南一男子因欠下高利贷无法偿还,结果当着警察的面跳楼自杀了。

当然,遇到高利贷暴力催收,你也不是完全没有办法,应该及时与警方、律师取得联系。在法律上,高利贷并不受法律保护,年利率超出36%并不被认可,你也可以据此与其协商利息调整。

相关知识:信用卡逾期不还会坐牢吗

如果在到期还款日后持卡人没有全额还款且未选择最低还款额还款,银行一般采取的下列措施:

1、给信用卡逾期者打催缴电话或者发催缴信。

2、逾期超过6次且有一次逾期不还就会被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列入黑名单,银行会冻结逾期不还者信用卡账户,将逾期者加入黑名单,欠款记录可能被反馈至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影响持卡人的个人信用记录,导致持卡人无法正常申请住房按揭贷款等。

3、如果信用卡逾期金额较大(本金10000元以上),逾期三个月以上,并且银行催收两次仍然没有还款,属于信用卡恶意透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数额较大的,会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巨大的,会判处5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在判决前可以及时还清全部欠款,可以减轻和免除刑事处罚。

在现实生活中,就算是没有钱了也不能向高利率借款,可以向银行申请相关的贷款,这才是正确的做法

6.高利贷有哪些套路

放贷者设置的套路,就是为让借款人越欠越多,而常见的套路有4个。

诱惑借款:借点短钱,利息不会高? “一般起借金额不高,但是会让你越借越多。”这种套路经常出现在学生群体中,为了诱惑大学生借款,放贷者一般提供的金额起初只有3000-5000元,期限较短。

这样基本年化利息高,但短期内的利息金额不会高,学生一般不会太敏感。但加上手续费和各类费用,实际利息非常高。

砍头息,坑你没商量 砍头息是民间金融业内的行话,指的是放高利贷者或地下钱庄,给借款者放贷时先从本金里面扣除一部分钱,这部分钱就叫做砍头息。 比如,出借人借给借款人10万元,但在给付借款人款项时直接把利息2万元扣除,只给借款人8万元,而借款人则给出借人出具了10万元借据,即借据记载的数额大于实际借款数额。

还不起?给你介绍门路去平账 如果你还不起?放贷人还会给你介绍门路带你去平账。 “平账”即由另一家“小额贷款公司”偿还第一家公司的钱,借款人再签下更高额的欠款合同。

为了“平账”,借贷公司会甚至故意让借款者违约,比如还款时借故到外地,让借款人无法联系到;或是违约的条款设置得非常苛刻,比如“逾期还款”的时限是按小时甚至分钟计算,债务就翻着倍地往上涨。 规避法律风险,留有一手 为了规避法律风险,这些高利贷机构往往留有一手。

比如,在借款过程中,因为法律不保护高利贷,他们往往会骗借款人前往银行转账取款并拿走现金,留下银行流水作为证据。比如与借款人一同到银行转账,他们先将欠条上允诺的金额20万元打入借款人卡中,接着让借款人取出,然后拿走其中的10万元,而借款人却没有拿到还款单。

最后借款人实际到手的钱只有10万元,但是银行流水却显示有20万元进账。

7.高利贷都要什么资料

一、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

二、高利贷的判定以法律支持的利率为标准,超过法定标准的不予保护。三、关于利息合法性与高利贷的确定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来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建议最好别借高利贷。

8.高利贷有哪三大特点

高利贷的三大特点: 1、利率高 高利贷的利率一般年利率在36%以上,借款100元,一年要支出36元以上的利息。

个别的利率可达100%至200%。我国历史上高利贷年利一般都达100%,而且是“利滚利”,即借款100元一年后要还200元,如果到期不能归还,第二年要还400元,第三年就是800元。

高利贷之所以有这样高的利息,是由当时的经济条件决定的。由于前资本主义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劳动生产力水平低,生产规模小,小生产者一般都经受不住意外事故的冲击(如天灾人祸),一旦遇到意外事故,就无法维持原来的简单再生产,无法维持生活。

在这样的情况下,小生产者(农民和其他小手工业者)就不得不向放高利贷者借钱或实物,以维持生产和生活。 放高利贷者正是看到了借者为了维持生存这一点,就无情地抬高利率。

如果借钱的人不是为了生活和生存,而是向资本主义生产方式那样,借钱是为了投资,获取利润,那么贷款的利率高了,使得投资的利润大部分或全部被高利贷的利息侵吞,借钱的人就不借了,贷款的利率自然也高不上去。 高利贷借者除了小生产者以外,也有一些破落的奴隶主和封建主,他们是为了维持奢侈的生活,其利息是最终要转嫁到小生产者身上。

高利贷的债权人主要是商人,特别是货币经营商人、奴隶主和地主。 2、剥削重 高利贷的利息来源于奴隶和小生产者的剩余劳动及一部分必要劳动。

小生产者借用高利贷所支付的利息,是他们直接以自己的剩余劳动或必要劳动产品支付的。奴隶主和封建主借用高利贷所支付的利息,同样是奴隶和小生产者的剩余劳动或必要劳动产品。

因为奴隶主和封建主不劳动,他们所支付的利息,归根到底是对奴隶和小生产者的压榨和剥削。 由于高利贷利息来源不仅要包括劳动者所创造的全部剩余劳动,还包括一部分必要劳动。

这与利息只是剩余价值的一部分的资本主义利息比较,其剥削程度更重。 3、非生产性 前面已经提到,高利贷的借者,无论是统治者还是小生产者,他们借用高利贷主要用于非生产支出。

统治者借高利贷主要是为了维持其奢侈的生活,小生产者借高利贷是为了其基本的生活需要。这与资本主义借贷资本的用途以及社会主义信用资金的用途有着明显的区别。

每日一个生活金融小知识

“民间小额信贷”诱发了多起刑事案件。

涉及诈骗,集资诈骗,

金融票证罪,非法拘禁罪,

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

近年来,日益活跃的民间借贷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经济发展,但其在国家正规金融机构控制之外的无序发展,不仅扰乱了国家的金融秩序,而且容易引发经济犯罪和暴力犯罪。为有效打击犯罪,保护借贷双方合法权益,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近年来因民间小额贷款引发的刑事案件进行了专题调研,并于今日召开新闻通气会,结合审判实践提出相关建议。

2015年至2017年,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共审理民间小额贷款引发的刑事案件20余起,总金额1亿余元,涉及诈骗、集资诈骗、合同诈骗、贷款诈骗、贷款诈骗、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犯罪、故意毁坏财物、非法拘禁、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等犯罪。

(1)索取债务罪

由于债务人缺乏诚信意识或无力偿还,债权人暴力讨债以极端方式引发。这一过程导致包括债权人、债务人或第三人在内的人身伤害案件,或因拘禁、威胁债务人而导致的非法拘禁案件,或因财产损失而导致的故意损坏财产案件。一些涉及高息贷款的讨债犯罪还呈现出讨债人员职业化、借贷讨债产业化、团伙作案等特点。

在2016年市二中院审理的一起非法拘禁刑事案件中,被害人魏受其妹夫委托,以其名义向邵某借款90万元,月息1.8%。在因经营亏损未能及时还款后,邵委托王等人向魏讨要欠款。王某等人将魏某扣押在本市丰台区某大厦内,限制其人身自由,并索要欠款。期间有辱骂、体罚行为,致使魏在羁押场所跳楼自杀。经审理,中院以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王、梁、陆有期徒刑12年、10年、9年。

(2)衍生犯罪

民间借贷与金融犯罪、诈骗犯罪等违法犯罪形成了相互诱发、相互交织的复杂局面。一些小额贷款公司为了获取资金,向金融机构骗取贷款或者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一些集资诈骗犯罪分子编造“高回报、低风险”项目,以房屋抵押、借款合同等方式,唆使受害人投资民间小额贷款公司贷款。案发后,不仅投资款血本无归,抵押的房屋也难以收回,损失惨重;也有少数借款人因欠高利贷而铤而走险,骗取银行、其他金融机构贷款或骗取他人财物,走向犯罪深渊。

在2017年二中院审理的吴某骗贷案中,吴某因高利贷无法偿还巨额债务,盗用父亲的房产证、身份证、户口本,伪造父亲的婚姻、收入、消费等虚假证明文件,并找男子冒充父亲,与某银行签订了83万元的抵押借款合同。为帮助吴某顺利获得银行贷款,何某在代担保公司为吴某办理贷款过程中,伪造上述虚假证明文件,收取好处费6700元。吴某将用上述款项偿还个人债务和生活费,然后停止还款。经审理,中级人民法院以贷款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以骗取贷款罪判处何某有期徒刑两年。

1.涉案金额大,人员多,容易引起利益相关者案件。

2.犯罪主体多元化,职业放贷人出现。

3.涉案犯罪相对集中,犯罪手段多样。

1.借款人缺乏法律知识,风险防范意识薄弱。

2.受投机和追求财富的驱使,盲目投资。

在2015年市二中院审理的一起诈骗案中,被告人李某、张某虚构联恒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提供候鸟式养老服务,诱骗被害人永某等人将其财产抵押给某担保公司借款,并将所借款项投入所谓的养老服务。被告无力还款后,受害人不仅没有享受到所谓的养老服务,还面临着可能失去房子的巨大经济损失。

3.逃避法律的能力强,监管部门很难及时掌握。

法官建议:

(1)强化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

“天上不会掉馅饼”。犯罪分子往往利用一些人急于投资而疏于防范的心理,利用民间小额信贷,使受害人落入投资陷阱。

面对高收益产品,投资者要冷静分析,比较收益和风险,谨慎参与;在帮助他人办理民间小额贷款业务时,不要轻信或盲从;在处理房产投资时,要更加谨慎,自觉抵制非法民间借贷活动。

借款人要理性借款,确认贷款需求,避免盲目借款;明确贷款用途,保证贷款合法;树立诚信意识,做诚信借贷,保证借贷的良性运行。

(二)加强行业监管,建立制度规范。

2.加强监管,将民间借贷纳入金融监管体系。建议监管部门积极引导和帮助民间借贷公司构建风险预警和应对机制,完善民间借贷公司的风险控制体系;完善中小企业和个人信用体系,控制融资风险,保护融资各方合法权益,确保民间借贷朝着合法、规范、安全、健康的方向发展。

3.改善服务,优化信贷产品的交付。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主管部门批准的小额贷款公司及其他贷款或融资机构要强化服务意识,改善金融服务,采取切实措施,针对不同群体开发信贷产品,制定适合不同群体的信贷产品,引导民间资金投资运营。

北京市二中院将进一步贯彻《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严厉打击民间小额贷款引发的各类犯罪,特别是非法集资发放民间贷款、高息套取金融机构贷款、暴力讨债等危害金融秩序和公民权利的犯罪,保护公民人身权利,维护人民财产利益,保障北京一级地区的和谐稳定。

相关问答:相关问答:民间小额贷款需要注意什么?

小安我做了十六年的借款服务,作为业内人士来答一下。

回答中有提到的关于“不允许提前还”、“敲诈”等行为,是在没有找到正规渠道的前提下受到的不公行为。

所以,如需贷款,需要注意的一个最大前提是:正规渠道。

如何辨别是否为正规渠道?

1、是否有工商备案?

2、是否有可查的牌照?

3、申请链接、APP是否来源于品牌方的官方渠道?

如此,即便你遇到开头所说的恶劣情况,也是有处可申的,千万不要找不熟悉的私人借款,难以溯源追责。

当然,也要注意辨别,部分诈骗团队会冒充品牌机构APP,如中安信业、蚂蚁金服等知名的金融服务公司去欺骗借款人。

切记不要随意在网络弹窗等地方点击申贷链接或下载链接!中安信业相关的链接可私信小安代为辨别。

解决了正规渠道的大前提,我们需要注意些什么?

1、选对产品。

16年经验的小安家,也是有数来近百个历史和现任产品的老司机了,贷款机构为什么会有这么多款产品?肯定就是有不同的申请条件、产品内容,去满足不同需要的人。

比如,部分产品是可以提前还款,但周期可能相对较长,适合短期资金需要周转,对还款期不方便预估的人群。

部分产品可以组合借,以提高额度上限。什么意思?假设A老板生意短期需要一笔5万元的资金,预估后期可能还需要10万左右,因为不确定+心疼利息,不想现在一次性就借了15万元,那就可以选择小安家的组合贷,第一期借完后大概在6个月以内即可申请第二期。

也有针对于不同地域,比如针对博兴厨具市场等商业区域的专属产品,费用和额度相对都更加诱人。

所以,不要有事没事就说金融机构坑你,找对合适的渠道,申请合适的产品,才能最大化你的资金使用率,也会提高你的满意度。

2、证件齐全

证件齐全是申借效率提高的重中之重!

一般服务您的客户经理会提前告知您需要提供的材料,或在链接直接申请时,要求必填的资料请务必准备好真实资料上传,有助于审核效率和额度出具。

3、辨别合同

请一定要看清楚自己的合同内的相关条约,明确相关费用明细,以及自身所拥有的的权益或违约(逾期)可能造成的影响。

4、按时还款

这个应该不用多说了,正规渠道一般是接入了征信系统的,逾期则有可能影响自身的征信报告,在这个看征信的社会,确实会有点举步维艰。

5、做好沟通

无论是在借款途中、还是还款期间,如发生意外情况,一定要跟客户经理做好沟通,敬业的客户经理在了解您的情况后,会力所能及的帮助您调整申借资料、或还款计划。

切记不要拒绝沟通,以免影响自身征信或周转计划。

当然,还有更多需要注意的小细节或疑问,可以随时咨询小安哦!

 金融知识在我们日常生活中运用得很多,下面我就带您来了解一下一些生活中的简单金融小知识吧。

 金融理财必须知道的小知识点

 1、消费金融公司无法更改客户个人信用记录

 根据法律规定,任何人都是没有权利更改客户的个人信用记录。因此,建议大家保持良好的个人信用记录,如有问题,可登录央行征信中心官网查询。

 2、身份证不能随便借,即使是自己人

 身份证使用需谨慎。把身份证借给别人办贷款,就要承担法律上的义务。如对方逾期还款,会给身份证出借人的信用 报告 造成影响。信用报告的应用正向求职、租房等领域拓展,逐渐成为每个人的?经济身份证?。移动手机贷安全提示:千万不要因一时义气,苦了自己。

 如果身份证不慎丢失或被冒用,请做到:

 ①立即挂失处理,身份证丢失有可能泄露大量个人信息;

 ②通过网络或媒体发布挂失声明,可以最大限度做出澄清,减少和避免承担一些不必要的责任;

 ③及时到派出所进行身份证的补办;

 ④及时拨打消费金融公司官方电话,该证明时提供证明,避免产生信用污点。

 3、切莫轻信?承诺?,参与分期套现

 面对非法中介承诺?您贷我卖,事成重谢?的诱惑,要坚定立场。他们往往在完成交易后不按时还款,甚至失联,分期贷款的钱最终需要贷款人偿还。提醒您对他们敬而远之,切不可因小失大。

 4、逾期还款非小事,晚两天还款有关系

 贷款还款拖延不得。个人信用记录会如实反映您在什么时候还了什么钱,是不是按合同的规定按时、足额地还了款。再加上不同银行的到账日规定有所不同,所以建议您牢记还款日,提前5天转账,或保证指定的银行代扣账户中有足够金额。

 5、分期期数结合自身情况,并非越长越划算

 分期产品有不同的期数可供选择,比如10期、12期、24期、36期等多种选择。考虑到月还款额,有些消费者会觉得分期时间越长越划算。我提醒,您办理的分期期数越长,所需支付的整体费用也相应越高。如果还款能力比较强,可适当缩短分期期数。

 金融投资小常识

 1、直投

 直投,又叫直投基金,是用于对非公开发行公司的股权,进行投资的基金,购买股权后,期望在将来获得增值收益。

 看到这里很多金融人举得眼熟,这不就是私募股权投资吗?不错,直投的英文简称就是PE,一般人将PE认为是私募股权,很多金融专业人士也懒得辩解,就这么使用了。

 2、风投

 风投是风险投资的简称,也称为?创业投资?。风投有点像直投,不过,直投是把钱投给已经发展不错,而且未来发展会更好的公司,风投只是向初创公司提供资金支持,这些初创公司一般刚刚起步,团队人员尚不齐全,甚至是只有一个好的想法,和一份看上去还不错的商业 策划书 的公司。

 3、私募

 私募,也不一定就是指PE,私募是相对于公募而言的。

 公募就是公开发行,在市场上发行公司的股票,或者类似股份的份额,一般来说,发行股票应该在交易市场挂牌交易,例如银行出售的基金产品。

 私募正好相反,不通过公开发行的凡是募集资金,一般情况下,只向小规模特定投资人发行,并且不能公开 广告 。国外对私募的要求是资产100W以上,国内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法规来规范。

 4、IPO

 IPO,是initial public offerinGS(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就是公募的一种,但是并不是所有的股票发行都叫做IPO。企业第一次向公众发行股票才称为IPO。

 企业通过券商,以特定价格在一级市场(primary market)承销其一定数量的股票,此后,该股票可以在二级市场或店头市场(aftermarket)买卖。

 关于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

 一级市场,是企业进行股票发行的,又可以称为发行市场。以企业,券商、和申购股票的机构或个人投资者为主要参与对象的市场。

 而二级市场,是机构或个人投资者在证券交易所进行的股票转让,以投资者、券商为主体对象的市场。又可以叫做交易市场。

关于“高利贷小知识”这个话题的介绍,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分享完了,如果对你有所帮助请保持对本站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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