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11日10时17分,朱某驾驶赣BF**02小型汽车,在会昌县文武坝镇同济大道茶果山路口与金某娣驾驶的普通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金某娣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警方从监控看到,小车从一个岔路口驶出,并没有在路口处减速或停车观察,导致左侧同济大道上正常行驶的一辆摩托车避让不及,撞上了小车车头。
碰撞瞬间,摩托车驾驶人被惯性抛起,随后摔落地上。所幸骑车女子佩戴了安全头盔,起到了较好的防护作用,即便如此碰撞,伤情也比较轻微。
警方调查认定,小车司机朱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第五十二条款第三项: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之规定,负本起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来源:会昌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