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北京的市井与风情(老北京市井风情画)

作者:薛 原

《声色野记》一书既有旧日市井小人物的生存,也有江湖人士的切口春典、戏曲曲艺中的裉节儿、传统书香门第的风雅、绿林血案的传奇,还有失散的文化逸事,反映的是老北京的市井、绿林、文士、乐伶、饮馔、娱乐、情爱、恩仇……

在《声色野记》作者侯磊的笔下,北京过去有许多奇葩的职业,如卖黄土的、卖瞪眼儿肉、倒卖果子皮、二货茶的。卖黄土的人找个板儿车,到城墙根儿去“上班”——找城墙上没砖的地方,拉一车黄土卖到煤厂里,摇煤球或做蜂窝煤。说得不好听点儿,这是破坏公物。但一天拉两车黄土,起码能有饭吃。卖瞪眼儿肉的,在马路边上架一口大锅,里面筋头巴脑连骨头带肉什么都有,论块卖,不能挑,先吃后数签子结账。买的人都把眼睛瞪得溜圆,好挑一块肉多的。换洋取灯儿的多是妇女,你给她破烂儿,她给你取灯儿,等于变相地收破烂儿。这样她能稍微多赚一点儿。再有就是卖果子皮的、卖二货茶的。有的人家吃苹果的皮可以攒多了卖给这类小贩,小贩用糖浸了当零食卖。有的人家茶叶只泡一遍,再晒干了接着卖。最底层的小贩们就用这各种零散的小玩意儿,三倒腾两倒腾,拼着缝赚出那点儿嚼谷。但小玩意儿没成本,起码能赚个仨瓜俩枣的。还有那些卖干劈柴的、卖布头儿的、卖梳头油的、卖草帘子带狗窝的、卖估衣的……都是能供穷人吃饭的营生。

老辈的曲艺人,小时候大多过着几近要饭的生活。但他们学了曲艺,在天桥等地撂地演出。演得稍微好些,能进杂耍园子,再到进剧场,还能成名成角儿。另有京西的煤矿,大约普通矿工日工资五毛,学徒工四毛,若没有休息日的话,一个月也能挣十几块大洋。好的跑堂的干上二十年,回乡下也能买房子置地。

旧京挑担子叫卖的人过去是不上税的。而摆摊儿的,都是由他在街面上摆摊儿的地方来管。比如,在一家大药房面前有块地,有一修鞋的、一剃头的、一卖煮面条的。这三家要跟药铺打招呼,药铺伙计可由他们免费剃头、修鞋、拿着面条来白煮。逢年过节,这仨摊位给药铺送礼物,药铺的还礼还得轻,那意思来年接茬儿干;还得比较重(如还了只烧鸡肉食),意思是,我们这儿不合适,来年您换地方吧。没有什么地租或税收,一切是以礼物、互利互惠的方式来交易,赔赚计算并不明确,人情、面子、礼仪要远大于利益。

关于写作此书的缘由,侯磊说,旧时的不少人玩物而不丧志,例如,他们喜欢听评书、相声,除了听故事和笑料以外,还能听到古代的很多文化常识,欣赏杂七杂八的唱腔。过去北京人是以会玩儿出名的。在北京可以说自己会干活儿会,但绝不敢说自己会玩儿。小到琴棋书画、养花遛鸟、斗鸡走狗,大到架鹰围猎等,会玩这些都不为过。史书上的历史是宏大的,但其间缺失了生活细节的质感,过去究竟是怎样的?朝野、市井、江湖、三教九流、五行八作……是它们拼成了一个场域,这个场域产生的气氛,让我们感受到过去的日暖与茶香。它们是历史的血肉,而史书与文物是历史的骨架,读书与写作便是一个根据骨架还原出血肉的过程。

侯磊说,“声色”好像不是好词,但其中包含着美好的部分。“色”是指外部整体的形象气质之美,而不是单指美色。京剧中马连良的扮相干净漂亮,风度潇洒,在过去也叫色艺双绝。礼失求诸野,这个“野”是相对于朝堂来讲的。历史并非庙堂和乡野市井的二元对立,真正的民间生活是非常丰富的……

掌故和野史的来源,并非只是档案、信札、图表和数据库,还在于口述史、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于生活本身的烟火气,在于街头巷尾的杂论闲谈。侯磊说,他始终在文章中加入自己在北京胡同里的经验,不止于在书斋里翻阅故纸堆,更愿做街头巷尾、山川大河里的行走者。

侯磊把自己的写作称之为极限的写作,是尝试着到底能把他“熟悉”的世界写得多么详细、能奋力还原到哪种程度。就《声色野记》而言,仿佛他自己写的都是过去民众真实的生活、对娱乐场景的描述和评论。每篇都可以独立成篇,但按照整体的目录编次而言,是企图从这些描述中寻找出知识,还要寻找出思想和智慧。(薛 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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